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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5-03 公告美國阿拉巴馬州、愛荷華州、猶他州、馬里蘭州、蒙大拿州及賓夕法尼亞州為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防檢署:上半年候鳥度冬(北返)期結束,禽流感防疫仍不能鬆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防檢署:候鳥持續北返中,養禽業者仍應落實防疫(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113-04-16 公告美國新墨西哥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臺南學甲土雞場確診H5N1高病原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防檢署:候鳥持續北返中,養禽業者應持續落實防疫(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彰化芳苑蛋雞場確診H5N1高病原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113-04-05 公告美國德克薩斯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防檢署:候鳥持續北返中,養禽業者仍須提高警覺嚴加防範(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嘉義民雄白肉種雞場確診H5N1高病原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雲林褒忠土雞場確診H5N1高病原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雲林莿桐土雞場確診H5N1高病原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彰化二林蛋雞場確診H5N1高原病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雲林虎尾土雞場確診H5N1高原病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113-03-20 公告巴拉圭為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冬候鳥或過境鳥陸續北返,請養禽業者落實禽場防鳥設施(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雲林及臺南土雞場確診H5N1高原病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金門畜禽產品輸入臺灣管制措施係經專家會議評估,守護整體產業安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113-03-08 公告美國麻薩諸塞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雲林東勢土雞場確診H5N1高原病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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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鮮禽蛋使用一次性裝載容器或包材為國際趨勢,有助於提升蛋品衛生及防疫效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防檢局今(26)日表示,生鮮禽蛋使用一次性裝載容器或包材可減少污染,提升蛋品衛生安全,並可降低傳統蛋箱在不同禽場間重覆使用,減少疫病傳播風險,此為國際趨勢,已於2年前經立法院審議通過並公布,業者提出2年緩衝期以因應轉換並配合之時間已到,該局須依法執法。現階段將以蛋商及盤商為優先查核對象,再來是禽蛋零售及餐飲業者等,未符合者依違反情節給予3個月至6個月的改善期限,拒不改善者才會處罰。
2年緩衝輔導期已過,須依法執行
防檢局指出,為推動蛋品分級並兼顧防疫風險,農委會於102年起即輔導產業推動禽蛋使用一次性裝載容器或包材,另為強化推動成效,於「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增列第14條第4項規定「裝載生鮮禽蛋,應使用一次性之裝載容器或包材」,該項增訂條文業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並於103年12月24日公布,惟在公布前,產業團體及業者反映期有適當之緩衝期以利業者轉換及配合,並利用此段時間提出落實蛋箱清洗消毒之具體方案及執行成果,以爭取未來法規修正之空間,案經立法院於103年12月8日邀集產業團體及農委會等協調,決議予業者2年緩衝期,期間農委會及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亦持續積極輔導相關業者採用一次性之裝載容器或包材,爰本項措施業經長期輔導及推動,非倉促冒然實施,現2年緩衝輔導期已過,須依法執行。惟執行過程中仍會與各界再充分討論溝通及檢討,亦歡迎提出更好更具體的配套措施,供未來法規修訂之參考。
有助於提升蛋品衛生及防疫效果
防檢局說明,禽蛋裝載容器或包材為傳播禽流感重要媒介之一,傳統塑膠蛋箱(附圖1)常頻繁的在不同禽場重覆使用而增加疫病交叉傳播機率,採用一次性容器或包材等,可避免蛋箱再次回到禽場,大幅降低禽流感及有害病菌交叉傳播風險。國際上先進國家多採用一次性裝載容器或包材裝載禽蛋,甚至部分東南亞國家也已採用,散裝蛋品價格可能些微提高,但此項作法有助於降低疫病傳播風險,並提升蛋品衛生安全,已成為當今國際趨勢。
散裝蛋仍可在市面上販售
防檢局舉例,傳統市場或雜貨店販售之散裝蛋,只要使用乾淨的紙箱裝載,即符合禽蛋使用一次性裝載容器規定,散裝蛋一樣可以正常販售,民眾一樣可以購得散裝蛋,並非如外界傳言,只有使用一次性包材之盒裝蛋才能販售,一次性包材樣式及成本估算請參考附表1。
先予勸導,拒不改善或1年內再犯者才開罰
防檢局強調,短期內蛋價不會漲;民眾仍可買到散裝蛋;零售商目前不會被罰,但必須限期改善。這樣可以強化禽流感控管,且兼顧國人健康。目前直轄市、縣(市)政府針對違反者會先予以勸導,並依違反情節給予3個月至6個月的改善期限,倘若拒不改善或1年內再次違反者,才會處罰,罰款金額為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該局籲請業者配合辦理,以免觸法。


來源網址:http://www.baphiq.gov.tw/view_news.php?id=11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