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畜禽產品輸入臺灣管制措施係經專家會議評估,守護整體產業安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針對民眾從金門攜帶畜禽產品到臺灣的管制措施,防檢署本(15)日表示,考量金門鄰近中國大陸疫病入侵風險極高,加上金門曾發生臺灣未曾發生之不同型別口蹄疫、H9N2禽流感(曾有人類感染案例)等具高度染性疫病,為避免造成畜禽及相關產業嚴重損失,故由金門輸入臺灣之相關畜禽產品需進行適度管制,且目前金門入臺畜禽產品管制措施,皆經專家會議進行風險評估後擬定。
防檢署表示,目前中國大陸境內仍有許多動物疫病(包括口蹄疫、非洲豬瘟、小反芻獸疫、高病原性禽流感等)持續發生,部分疫病可因地理位置而增加入侵之風險,加上金門曾發生臺灣未曾發生之不同型別口蹄疫、H9N2禽流感(曾有人類感染案例)等,該等疫病具高度染性並可造成畜禽及相關產業嚴重損失,且金門鄰近中國大陸疫病入侵風險極高,故由金門輸入臺灣之相關畜禽產品,進行適度管制實有必要。
防檢署說明,目前金門入臺畜禽產品管制措施,皆經專家會議進行風險評估後擬定,目前自金門返臺可攜帶畜禽產品及規定如下(附一覽表):
一、 生鮮豬、牛、羊肉:符合「金門地區偶蹄類動物及其產品禁止輸往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第四條」規定之 去骨、去皮、去內臟之生鮮豬、牛、羊肉,可以用貨運方式運出金門。羊肉不去皮需經過專家會議審查,並向WOAH通過無異議才能變更。
二、 通過風險評估之生產業者及產品名單:可由旅客攜帶、郵寄、貨運方式運出金門。
三、 煮熟豬、牛、羊肉及其內臟:經申請後通過檢查,確定煮熟後可由旅客攜帶、郵寄、貨運方式運出金門。
四、 生鮮禽肉產品:填寫自用聲明,金門檢疫站申請檢查合格後,可由旅客攜帶或托運。
五、 生鮮禽蛋:持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證明書或20顆以下填寫自用聲明,金門檢疫站申請檢查合格後,可由旅客攜帶或托運。
防檢署強調,各離島的管制作為不完全一樣,會根據防疫的風險評估而採取必須的管制措施,防檢署將持續依動物疫情變化及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相關規定,同時考量民眾之便利性持續滾動式檢討相關措施,以維護國內畜禽產業健康及生產安全。
聯絡人:防檢署副署長徐榮彬 電話:0223431464
附件:
金門地區銷臺偶蹄類動物肉類及其製品一覽表1130315(http://163.29.152.43/NewsPhoto/21373/金門地區銷臺偶蹄類動物肉類及其製品一覽表1130315.pdf);
經農業部風險評估通過之生產業者及產品名單(http://163.29.152.43/NewsPhoto/21373/經農業部風險評估通過之生產業者及產品名單.pdf);
來源網址:
https://www.aphia.gov.tw/theme_data.php?theme=NewInfoListWS&id=21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