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5:
家禽健康證明書中,家禽數量應如何填寫? (10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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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獸醫師須依檢診時所見之預定運至屠宰場家禽品系、飼養數量、健康狀況等核實填寫於獸醫師選填欄位,並註明當次開立張數。飼主如有分批運出禽隻之需求,獸醫師可開立多張相同飼養數量之家禽健康證明書,並註明開立張數,提供飼主於禽隻出場前填報正確家禽種類及數量。例如:飼主有紅羽土雞10,000隻,預計分3批(車)運至不同屠宰場屠宰,獸醫師檢診確認家禽健康後,可開立3張飼養數量皆為10,000隻的家禽健康證明書供飼主填報使用。
- 飼主在禽隻出場前,確認該批(車)家禽品系、運往屠宰數量,於飼主或牧場管理人填寫欄位中核實填寫,簽名確認。
- 因家禽健康證明書有效期限僅72小時,飼主及獸醫師須參照該批預定出場屠宰家禽之屠宰日期,排定適當時間至畜牧場(養禽場)檢診。為利獸醫師填寫正確數量,請飼主事先完成現場準備,並提供畜牧場相關管理文件供獸醫師參考。
- 為避免因數量不符發生違規情形,請畜主及獸醫師配合下列事項:
- 落實畜牧場管理紀錄,並詳實紀錄進雛數、出禽數、飼養期間損失淘汰數。
- 事先與買方或屠宰場確認預計運往屠宰日期時間、批次、車次與數量等資訊。
- 確實填寫禽隻數量,勿提供未填列數量之家禽健康證明書予他人,以免於運往屠宰場過程中遭有心人士濫用或發生違規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