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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5-03 公告美國阿拉巴馬州、愛荷華州、猶他州、馬里蘭州、蒙大拿州及賓夕法尼亞州為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防檢署:上半年候鳥度冬(北返)期結束,禽流感防疫仍不能鬆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防檢署:候鳥持續北返中,養禽業者仍應落實防疫(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113-04-16 公告美國新墨西哥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臺南學甲土雞場確診H5N1高病原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防檢署:候鳥持續北返中,養禽業者應持續落實防疫(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彰化芳苑蛋雞場確診H5N1高病原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113-04-05 公告美國德克薩斯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防檢署:候鳥持續北返中,養禽業者仍須提高警覺嚴加防範(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嘉義民雄白肉種雞場確診H5N1高病原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雲林褒忠土雞場確診H5N1高病原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雲林莿桐土雞場確診H5N1高病原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彰化二林蛋雞場確診H5N1高原病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雲林虎尾土雞場確診H5N1高原病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113-03-20 公告巴拉圭為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冬候鳥或過境鳥陸續北返,請養禽業者落實禽場防鳥設施(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雲林及臺南土雞場確診H5N1高原病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金門畜禽產品輸入臺灣管制措施係經專家會議評估,守護整體產業安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113-03-08 公告美國麻薩諸塞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雲林東勢土雞場確診H5N1高原病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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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目前散發個案調查顯示,場主車輛及運輸車輛進出禽場為主要及次要傳播因子,務請相關業者落實運輸車輛及人員進出消毒作業,並同步強化禽場生物安全硬體設施,有效降低禽流感發生機率


一、累計送檢採樣、禽流感案例確診及撲殺場數(如附表1)。

二、本(10)日作為說明︰

(一)持續加強全國家禽場疫情查報及採檢確認,即時防疫處置案例禽場

截至昨(9)日下午6時止,計有14個縣市送檢953場(6月4日至6月9日新增2場),確診925場H5亞型禽流感,確診陰性26場及1場H6N1亞型(非屬OIE應通報疾病),計完成925場撲殺(共計4,783,436隻),確診場均已完成撲殺作業。

(二)加強禽流感案例場周圍半徑1公里禽場採檢,主動檢出案例即時防堵疫情散播

截至9日下午6時止:

1.鴨場

(1)第一輪應採626場(含空舍312場),已採檢313場,A型禽流感初篩陰性200場,初篩陽性110場,初篩陽性場送畜衛所確診H5亞型共22場(含1場LPAI,後續再採檢確診為HPAI),確診陰性87場,完成撲殺21場。

(2)第二輪應採614場(含空舍403場),已採檢128場,A型禽流感初篩陰性100場,初篩陽性23場,初篩陽性場送畜衛所確診H5亞型共5場,確診陰性18場,完成撲殺3場。

(3)第三輪應採599場,含空舍280場,已採檢67場,A型禽流感初篩陰性49場,初篩陽性8場,初篩陽性場送畜衛所確診H5亞型場數共0場,確診陰性7場。

2.鴨場以外禽場

(1)第一輪應採1,341場(含空舍596場),已採檢642場,A型禽流感初篩陰性558場,初篩陽性81場,初篩陽性場送畜衛所確診H5亞型共12場,確診陰性63場,完成撲殺3場。

(2)第二輪應採1,340場(含空舍574場),已採檢350場,A型禽流感初篩陰性315場,初篩陽性23場,初篩陽性場送畜衛所確診H5亞型共2場,確診陰性19場,完成撲殺2場。

(3)第三輪應採1,332場(含空舍586場),已採檢210場,A型禽流感初篩陰性151場,初篩陽性27場,初篩陽性場送畜衛所確診H5亞型場數共2場,確診陰性23場,完成撲殺1場。

(三)持續預撥6成原則撥付撲殺補償費予受災農民,其餘4成審查完成即予撥付,協助農民渡過難關

防檢局說明,農委會累計已調度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撥付新臺幣16.1億元撲殺補償及緊急防疫費予禽流感案例發生縣市,相關縣市已撥出10億8,272萬4千元,已有89.1%撲殺場收到縣市撥付之6成以上撲殺補償費(如附表2)。截至6月9日止,計收到13縣市884件撲殺補償申請案,其中746件縣市完成審查;防檢局促請縣市政府儘速撥付該已核定之餘4成補償費,目前完成全數撥付場數已已達632件。

三、輿情回應或說明事項︰

調查分析近來禽流感發生個案,場主車輛及運輸車輛進出禽場為主要及次要傳播因子

防檢局說明,針對近期禽流感散發案例,為利針對發生傳播因子加強防疫,該局委託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獸醫學院專業流行病學團隊進行案例風險分析,結果顯示養雞場感染禽流感主要風險因子為開放式禽舍,密閉式禽舍禽流感主要風險因子為進出禽場管理人員及車輛,案例場人員車輛管控消毒普遍未落實,該局籲請養禽及產銷業者應持續依檢疫站撤除後防疫配套措施落實人車門禁管制、人員、車輛(含運禽車、運蛋車、化製車、飼料車等)、運輸載具(運輸籠、蛋箱及蛋盤等)、器具等進出消毒及避免其他動物進出場區等生物安全措施,且切勿冒進復養或進雛。透過軟硬體生物安全措施之同步強化及操作,方能有效降低禽流感發生機率。

104年6月15日起各縣市政府將同步公告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規範及輔導加強養禽場生物安全防護

防檢局進一步說明,因應本次新型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之樣態及防疫所需,經該局多次邀集專家、各縣市政府及相關產業召開會議研商議定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規劃,並由各縣市政府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4條規定同步於6月15日進行公告,重要措施如下:

一、陸禽場:

(一)陸禽場之家禽,應飼養於密閉式、非開放式或具防鳥設施之禽舍。

(二)欲復養陸禽案例場應於申請復養日起三個月內完成並持續執行;一公里內非案例陸禽場應於本公告生效日起六個月內完成並持續執行;一般陸禽場應於本公告生效日起一年內完成並持續執行。

二、水禽場:

(一)案例場家禽應於密閉式或非開放式之禽舍飼養:欲復養之案例場應於申請復養日起三個月內完成並持續執行。

(二)下列事項,一公里內非案例禽場應於本公告生效日起六個月內完成並持續執行;一般禽場應於本公告生效日起一年內完成並持續執行:

1.引入健康雛禽飼養。

2.育雛期21日內鴨隻或24日齡內鵝隻應於密閉式或非開放式之禽舍飼養。

3.場內飼料桶應採密閉式,採食區應採非開放式方式(具圍網及遮蔽物避免野鳥糞便掉落)設計,並加設進出閘門,避免候、留、野鳥及其糞便與水禽接觸,採食儘可能避開候、留、野鳥覓食時間。

4.全場採統進統出,禽隻出清後空場至少2週以上始可進雛。

5.落實特約獸醫師制度。

三、禽場出入口、場區及禽舍周圍環境應行之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

聯絡人:局長張淑賢

電 話:02-2343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