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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檢署:冬候鳥開始出沒,請養禽業者提高警覺嚴加防範(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啟動「秋冬禽流感強化防疫措施」,降低疫情發生及傳播風險(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彰化鹿港鵪鶉場確診H5N1高病原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113-08-15 公告葡萄牙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113-08-12 公告立陶宛及美國阿肯色州、印第安那州、內布拉斯加州、俄亥俄州、威斯康辛州、北卡羅萊納州、北達科他州、奧勒岡州為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針對今日媒體報導「審計部決算報告指出112年專案進口雞蛋之疏失」一事,農業部說明如下(農業部)
查獲非法禽流感疫苗防檢署呼籲養禽業者勿觸法(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113-07-17 修正動物傳染病非疫區及牛海綿狀腦病風險等級之國家(地區),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立院經委會成立進口雞蛋調查小組 農業部重申:配合檢調 遵循現行憲政體制(農業部)
雲林斗南白肉種場確診H5N1高病原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人畜共通傳染病跨部會風險評估團隊公佈最新重要H5亞型禽流感病毒疫情風險評估(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人畜共通傳染病跨部會風險評估團隊公佈最新重要H5亞型禽流感病毒疫情風險評估(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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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及地方聯合辦理「113年度生物病原災害防救演習」,精進整體生物病原災害防救應變量能(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中央及地方聯合辦理「113年度生物病原災害防救演習」,精進整體生物病原災害防救應變量能。(衛生福利部)
113-06-27 公告澳大利亞首都特區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113-06-20 公告澳大利亞新南威爾斯省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疾管署修訂新型A型流感通報定義,新增「符合急性呼吸道感染或急性結膜炎,且有禽流感A(H5N1)動物疫情接觸史」條件,並自本(113)年6月15日起實施(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疾管署修訂新型A型流感通報定義,新增「符合急性呼吸道感染或急性結膜炎,且有禽流感A(H5N1)動物疫情接觸史」條件,並自本(113)年6月15日起實施(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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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實落實生物安全措施及主動通報機制,阻絕禽流感疫情發生及傳播 2月4日畜衛所公布新型H5N2、H5N8及新型H5N3亞型禽流感病毒8段基因核酸列序列


一、累計送檢採樣、禽流感案例確診及撲殺場數(如附表)。

二、本(5)日作為說明︰

(一)持續加強全國疫情查報及採檢確認,截至104年2月4日下午6時止,計有14個縣市送檢732場(4日增加14場,其中陸禽場增加5場),確診710場H5亞型禽流感,由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執行後續撲殺作業及全場清潔消毒作業,至104年2月4日下午6時計完成665場撲殺(共計2,632,047隻)。

(二)於彰化、雲林、嘉義、臺南及屏東5熱區縣市設立10檢疫站持續加強進出交通要道運輸車輛(運禽車、運蛋車、飼料車及化製車)消毒作業,並同步檢查家禽健康證明書及禽蛋燻蒸證明書,消毒完畢及檢查合格後開立消毒證明書。昨(4)日進站完成消毒程序車輛共計616車次,1月28日中午至昨日累計4,619車次,執行順暢。

(三)農委會昨日邀集獸醫、人醫禽流感專家學者、野鳥學會、家禽產業團體、縣市動物防疫機關等代表召開「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研究與防疫諮詢小組會議」,由主任委員主持,會中針對禽流感國際、國內疫情現況及處置情形;此波禽流感病毒特性分析;候鳥遷徙路徑、棲息情形與禽流感傳播關連性分析、第一線防疫人員健康照護及本次病毒對人感受性;病毒核酸序列分析,以及強化防疫處置等相關措施進行充分意見交流。

三、儘速撥付撲殺補償費以協助農民減輕負擔

農委會表示,為儘速讓受災農民獲得補償費用,累計已預撥新臺幣7.41億元撲殺補償及緊急防疫費用予禽流感發生縣市,再次籲請該等縣市運用預撥之撲殺補償費讓農民於過年前領到6成補償金,後續再依實際核定評價金額,補足剩餘補償費用。

四、未來重點措施︰

(一)落實養禽場之生物安全措施為防疫首要之基本工作。

(二)儘速完成禽流感案例場周圍1公里內鴨場採檢監測工作,確認疫情控制情形,並依流程持續監測3個月。

(三)持續調度人力、機具等協助縣市政府儘早完成監測、清場、消毒及發生場周邊採樣事宜。

(四)協助疫情發生縣市政府於農曆年節前撥付主動通報之受災農民至少6成之補償金。

(五)延長受災農戶農業貸款還款期限,協助經營復養。

(六)辦理哨兵家禽供應調配計畫,供欲復養之受災農戶於完成全場區清潔消毒且空場21日後進行哨兵家禽試驗,確認環境中已無病毒後,輔導其復養。

(七)以減損、重建復原及永續策略,協助取得種禽、種蛋來源,輔導產業朝高生物安全生產系統、室內飼養進行重建。

(八)協調各相關產業團體及市場,秩序產銷並加強供需調節,以充分供應市場所需,穩定供銷秩序。

五、輿情回應或說明事項︰

(一)務實落實生物安全措施及主動通報機制,阻絕疫情發生及傳播

該局強調,禽流感疫情仍屬嚴峻,特別籲請家禽產銷業者提高警覺,落實人車門禁管制、人員、車輛(含運禽車、運蛋車、化製車、飼料車等)、裝載箱籠、器具等進出消毒及避免其他動物進出場區等生物安全措施,若無必要應避免車輛駛入禽場中。

早期通報疑似案例配合即時診斷處置,可防堵疫情傳播並降低場內損失,請業者每日自主觀察場內家禽健康狀況,若出現產蛋異常下降或異常死亡,應立即通報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協助檢診確認,即時防範,未依規定通報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撲殺動物不予補償且另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二)畜衛所公布新型H5N2、H5N8及新型H5N3亞型禽流感病毒8段基因核酸列序列

防檢局表示,為增進禽流感學術研究,務實提供防疫決策參考,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簡稱畜衛所)已於昨(4)日公布新型H5N2、新型H5N3及H5N8亞型禽流感病毒8段基因核酸列序列,前揭資訊已置於該局禽流感資訊專區。

(三)春節期間採取因應計畫,穩定蛋肉、肉產銷及價格

雞、鴨、鵝、豬等相關產品之供給及價格,農委會已實施因應計畫,持續監控市場行情,維持市場供應平穩,若價格有不合理波動,該會亦將會同相關單位進行密切瞭解,並嚴查有無囤積抬價等影響市場交易秩序等違法行為,以維持市場秩序及消費者權益。

 

聯絡人:局長張淑賢

電 話:02-2343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