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回到網頁頂端
最新消息
友善列印
:::
最新消息
查獲非法禽流感疫苗防檢署呼籲養禽業者勿觸法(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113-07-17 修正動物傳染病非疫區及牛海綿狀腦病風險等級之國家(地區),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立院經委會成立進口雞蛋調查小組 農業部重申:配合檢調 遵循現行憲政體制(農業部)
雲林斗南白肉種場確診H5N1高病原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人畜共通傳染病跨部會風險評估團隊公佈最新重要H5亞型禽流感病毒疫情風險評估(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人畜共通傳染病跨部會風險評估團隊公佈最新重要H5亞型禽流感病毒疫情風險評估(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人畜共通傳染病跨部會風險評估團隊公佈最新重要H5亞型禽流感病毒疫情風險評估(衛生福利部)
查獲非法禽流感疫苗防檢署呼籲養禽業者勿觸法(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中央及地方聯合辦理「113年度生物病原災害防救演習」,精進整體生物病原災害防救應變量能(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中央及地方聯合辦理「113年度生物病原災害防救演習」,精進整體生物病原災害防救應變量能。(衛生福利部)
113-06-27 公告澳大利亞首都特區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113-06-20 公告澳大利亞新南威爾斯省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疾管署修訂新型A型流感通報定義,新增「符合急性呼吸道感染或急性結膜炎,且有禽流感A(H5N1)動物疫情接觸史」條件,並自本(113)年6月15日起實施(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疾管署修訂新型A型流感通報定義,新增「符合急性呼吸道感染或急性結膜炎,且有禽流感A(H5N1)動物疫情接觸史」條件,並自本(113)年6月15日起實施(衛生福利部)
農業部輔導蛋雞產業升級 雞蛋生產穩定供應無虞(農業部)
113-05-31 公告美國愛荷華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雲林北港肉鵝場確診H5N1高病原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防檢署超前啟動監測 我國無乳牛H5N1疫情 國產乳品安全無虞(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疾管署邀請專家及農業部、食藥署,就美國乳牛感染禽流感事件,針對我國防治作為盤點並進行討論(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疾管署邀請專家及農業部、食藥署,就美國乳牛感染禽流感事件,針對我國防治作為盤點並進行討論(衛生福利部)
:::

籲請畜禽水產養殖業者應合法用藥 確保消費安全


  針對衛生機關於今(103)年9至10月間抽驗市售畜禽水產品計185件,其中有7件不合格(甲魚5件,皮蛋1件,鹹鴨蛋1件),防檢局於接獲不合格通報後,即函請相關機關協助釐清來源畜禽水產養殖場,1件已由該轄農政機關辦理管制產品上市及抽樣複驗中,3件已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裁罰,另有3件尚待衛生機關續予釐清來源場或處辦中。
  防檢局除加強養殖場藥物殘留監測外,並持續加強向畜禽水產養殖業者教育,應依核准藥品之標示正確使用及遵守停藥期,避免造成違法殘留,以確保消費者食的安全。

加強動物用藥監測及教育
  為有效監督畜禽飼養業者能合法、安全用藥,防檢局每年均成立計畫執行畜禽產品安全及畜牧場用藥品質監測等查驗工作,103年度已執行畜牧場鴨蛋抽驗212件,查有13件不合格案件,另漁業署執行甲魚抽驗31件,其中有1件不合格,皆已由該轄縣市政府依法裁罰。
  另針對歷年抽驗不合格之養殖場,防檢局已列為加強檢驗、監測名單。也請各縣市動物防疫機關,針對相關業者持續辦理正確用藥教育,建立合法及正確用藥觀念。

籲請業者合法用藥避免違法受罰
  防檢局重申,核准之動物用藥皆訂有使用對象動物、用法用量及停藥期等規定,業者應遵照該藥品之核准範圍使用,以免不當殘留。倘查獲違反使用規定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另亦不得使用來歷不明或未經核准之動物用藥品,違反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1年內再犯者更可處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公布違規業者資料,該局籲請畜禽飼養業者應合法用藥並遵守停藥期之規定,避免違法受罰。


 

聯絡人:副局長  施泰華  電 話:02-23431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