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四湖種鵝場確診高病原性禽流感,防檢局:請養禽業者加強並落實防疫(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局)今(15)日表示,家畜衛生試驗所通知,雲林縣四湖鄉種鵝場確診新型H5N2(b分支)及H5N5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主動通報),依標準作業程序,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執行該場15月齡種鵝計3,245隻撲殺銷毀作業,並督導業者完成場區清潔及消毒工作。110年迄今確診及撲殺禽流感禽場案例計19例(陸禽9場、鵝9場及鴨1場)。
防檢局說明,我國候鳥路徑上游國家(韓國與日本)今年11月起再次發生高病原家禽流行性感冒疫情,其中韓國(11月8日至今日)已有11禽場確診H5N1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病毒(b分支),撲殺家禽數近120萬隻,日本(11月10日至今日)已有9禽場確診H5N1或H5N8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病毒(均為b分支),撲殺家禽數近47萬隻,顯見透過候鳥遷徙,境外禽流感病毒傳入我國禽場風險升高。
防檢局呼籲養禽業者,國內現有5例新型H5N2亞型禽流感病毒禽場案例,且日本及韓國亦有高病原性禽流感禽場案例,透過野候鳥傳播病原風險升高,養禽場應自主落實各項生物安全工作,並確實依照所在地縣市政府公告之「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以防範禽流感疫情入侵或發生。養禽場倘被查有不符前開防治措施者,依規定最高可裁處新臺幣15萬元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場內家禽若檢出高病原性禽流感,所撲殺之家禽,依規定將不予補償。
聯絡人:防檢局副局長徐榮彬 電話:02-3343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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