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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1雞場檢出高病原性禽流感病毒,籲請業者即時通報可能案例(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防檢局今(8)日表示,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簡稱雲林防疫所)接獲通報,該縣麥寮鄉1皇金雞場送化製數量異常,於5日赴現場訪視並執行採檢,該場為非開放式禽場,在養約2,672隻11週齡雞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本日通知該場檢體確診感染H5N2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HPAI)病毒,雲林防疫所接獲檢測報告後,已依標準作業程序執行防疫處置工作,以降低疫情傳播風險。至於該場涉及未依規定通報疫情部分,將由雲林縣政府依規定查處。防檢局統計本年度含本次已有2個案例,撲殺26,535隻。
防檢局說明,一、二月氣溫冷熱變化異常,為禽流感好發期,禽流感病毒可透過活禽、候(野)鳥、人員、運禽(蛋)車、化製車、飼料車、箱籠、蛋箱(盤)、器械等多種途徑媒介傳播,養禽業者應自主落實各項軟硬體生物安全措施。並應每日自主觀察場內家禽健康情形,若發現場內家禽有異常、不明原因死亡、飲水、攝食、產蛋率異常下降,應主動通知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前往採檢,以早期發現,即時處置因應。
防檢局強調,該局在化製場及屠宰場均有加強監控措施,對於死亡禽隻化製異常,或屠宰檢查時發現異常禽隻,均會回追來源場採樣以釐清疫情。對於本次化製異常未依規定通報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且依同條例第40條規定,其撲殺的雞隻不予補償。



來源網址:http://www.baphiq.gov.tw/view_news.php?id=1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