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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飼養哨兵雞在育成第二階段檢出H5亞型禽流感病毒核酸,不符哨兵家禽要件,已採取撲殺處置,並完成場區消毒作業


防檢局本(31)日指出,畜試所於2月25日起協助辦理哨兵家禽供應計畫,於一禽舍飼養哨兵雞,經2次採檢結果均呈禽流感陰性反應,爰依期程飼養中,續因該等哨兵雞將屆供應週齡,3月24日該所採集所有哨兵雞血清(252件)、喉頭及共泄腔拭子(各245件)送財團法人家禽保健中心嘉南區實驗室執行初篩,惟26日檢測結果禽流感抗體呈陽性反應,A型流感RT-PCR初篩為陽性反應,該等檢體同步送畜衛所確診,28日下午檢出H5亞型禽流感病毒核酸及H5、H6亞型抗體,因該等雞隻已不符哨兵雞要件,爰於同日晚間由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完成防疫處置。30日檢測結果確診該等禽隻感染舊型H5N2亞型禽流感,少量檢體檢出新型H5N2亞型禽流感病毒核酸。

防檢局表示,持續積極辦理進口雛雞及飼育哨兵雞事宜,復養場亦可自行尋找哨兵雞來源,只要依規定採檢合格後便可使用,相關檢驗費用一概由政府負擔。

哨兵雞飼養地點鄰近保種用禽種,兼顧防疫及種原保存,採行因應措施

防檢局說明,本案已成立調查小組執行流行病學調查,以釐清發生之可能原因。為兼顧防疫及種原保存,已邀集專家學者對於畜試所場內重要種原保存研議因應措施,並依流行病學原則採集該所重要種原家禽檢體進行監測,以評估後續處置作為。

籲請家禽各產銷業者落實生物安全措施,防堵疫情發生及傳播

防檢局呼籲,目前禽流感案例雖為零星發生,惟顯示環境中尚存現病毒,疫情仍屬嚴峻,請家禽各產銷業者持續落實人車管制、人員、車輛(包含運禽車、運蛋車、飼料車、化製車)、裝載箱籠、器具消毒等生物安全工作,以防堵疫情發生及傳播。

 

 

聯絡人:局長張淑賢

電 話:02-2343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