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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前畜禽產品市場供需增加,請落實產銷環節各項生物安全措施,防範禽流感發生及傳播


一、 累計送檢採樣、禽流感案例確診及撲殺場數(如附表1)。

二、 本(12)日作為說明︰

(一) 持續加強全國疫情查報及採檢確認,截至104年2月11日下午6時止,計有14個縣市送檢811場(11日增加4場,其中陸禽場增加3場),確診792場H5亞型禽流感,由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執行後續撲殺作業及全場清潔消毒作業,至104年2月11日下午6時計完成765場撲殺(共計3,281,880隻)。

(二) 禽流感案例場周圍半徑1公里鴨場採檢情形,截至104年2月11日下午6時止,應採349場,已送檢195場,A型禽流感初篩陰性81場,初篩陽性44場,初篩陽性場送畜衛所進一步檢驗中,迄2月11日下午6時,檢出H5亞型禽流感4場,確診新型H5N2亞型禽流感1場(如附表2)。

(三) 為儘速讓受災農民取得補償費用,農委會昨(11)日再次撥付745萬元予禽流感案例發生縣市,累計已調度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撥付新臺幣15.3億元撲殺補償及緊急防疫費用,迄11日下午5時,相關縣市已撥出4億5,199萬元,分別是桃園市5場共13,676千元、新竹市1場共49千元、彰化縣36場共33,801千元、雲林縣177場共130,356千元、嘉義縣78場共68,763千元、臺南市96場共91,449千元、高雄市17場共5,947千元及屏東縣116場共107,958千元(如附表3)。該會籲請各縣市協助農民於春節前領到6成補償金。

(四) 於彰化、雲林、嘉義、臺南及屏東5熱區縣市設立10檢疫站持續加強進出交通要道運輸車輛(運禽車、運蛋車、飼料車及化製車)消毒作業,並同步檢查家禽健康證明書及禽蛋燻蒸證明書,消毒完畢及檢查合格後開立消毒證明書。昨日進站完成消毒程序車輛共計563車次,1月28日中午至昨日累計8,171車次,執行順暢。

(五) 春節前畜禽產品出貨頻繁,活禽及禽蛋須分別檢附獸醫師(佐)開立之健康證明書及禽蛋燻蒸證明書供查核,春節前及春節期間檢疫站正常運作,並加強車輛(運禽車、運蛋車、飼料車及化製車)欄檢消毒,未依規定檢附證明文件或配合車輛消毒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規定處以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六) 農委會昨日邀集獸醫、人醫禽流感專家學者、家禽產業團體代表、縣市動物防疫機關代表等召開「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研究與防疫諮詢小組第2次會議」,由主任委員主持,會中針對前次會議紀錄;禽流感國際、國內疫情現況及處置情形;近期野鳥檢出禽流感病毒與野鳥排遺檢測結果;第一線防疫人員健康照護,以及主動監測鴨場禽流感如何加強檢診及防疫處置措施等案進行充分意見交流,以作為後續強化禽流感防疫措施之參考。

三、 輿情回應或說明事項︰(一) 春節前畜禽產品市場供需增加,請落實產銷環節各項生物安全措施,防範禽流感發生及傳播

春節前畜禽產品市場供需增加,家禽、人員、車輛進出禽場、批發市場、理貨場及屠宰場之頻度亦隨之增加,防檢局提醒,請家禽產銷業者落實執行產銷環節各項生物安全措施,尤其人車門禁管制、人員、車輛(含運禽車、運蛋車、化製車、飼料車等)、場區環境、裝載箱籠、器具等進出消毒及維護防鳥設施等,並提高警覺,若發現家禽出現異常應盡速通報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即時檢診及處置,共同防範疫病發生及傳播。

(二) 案例發生水禽場重建採室內飼養積極評估規劃中

臺灣為候鳥南下度冬遷徒路徑之一,本次首次發現之新型H5N2、新型H5N3及H5N8禽流感病毒之H5基因序列,發現其彼此間之相似度達99.3%以上,並與2014年韓國巴鴨H5N8禽流感病毒之H5相似度達98.8%以上,且該等病毒被檢出時間相當接近,證據顯示此三株病毒很可能透過候鳥攜帶來臺,後續再由人員、車輛、禽鳥及野鳥等途徑進行傳播。為降低發生及傳播禽流感之風險,養禽場設置防鳥設施為必要之條件,惟採行之方式尚處評估之中,未確定全面採室內養殖方式執行。

(三) 禽流感防疫措施依標準作業程序執行,將持續接納專家意見檢討改進

有關中研院何美鄉博士提及禽流感防疫缺乏早期警覺與有效偵測應變能力乙節,農委會表示虛心檢討,另此波禽流感疫情處置皆有標準作業程序可供依循,案例處置首重業者自主通報,並由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立即採取相關防疫措施,相關檢體需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確診後,供地方動物防疫機關採行後續之處置,整體疫情狀況及處置作為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彙整後對外公布,專家學者反應事項,亦將一併納入強化禽流感防疫作為之參考。

(四) 春節期間採取因應計畫,穩定蛋肉、肉產銷及價格

雞、鴨、鵝、豬等相關產品之供給及價格,農委會已實施因應計畫,持續監控市場行情,維持市場供應平穩,若價格有不合理波動,該會亦將會同相關單位進行密切瞭解,並嚴查有無囤積抬價等影響市場交易秩序等違法行為,以維持市場秩序及消費者權益。


聯絡人:局長張淑賢
電 話:02-2343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