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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氣溫偏低,請養禽場注意保溫措施並加強場內生物安全,防範禽流感發生及傳播


一、 累計送檢採樣、禽流感案例確診及撲殺場數(如附表)。

二、 本(8)日作為說明︰

(一) 持續加強全國疫情查報及採檢確認,截至104年2月7日下午6時止,計有14個縣市送檢784場(7日增加14場,其中陸禽場增加7場),確診751場H5亞型禽流感,由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執行後續撲殺作業及全場清潔消毒作業,至104年2月7日下午6時計完成722場撲殺(共計3,011,452隻)。

(二) 為儘速讓受災農民取得補償費用,農委會合計已調度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撥付新臺幣15.2億元撲殺補償及緊急防疫費用予禽流感案例發生縣市,籲請該等縣市依因應緊急及重大事項需求,先行支用儘速撥付,協助農民於春節前領到6成補償金

(三) 春節前畜禽產品出貨頻繁,防檢局提醒養禽業者,活禽及禽蛋須分別檢附獸醫師(佐)開立之健康證明書及禽蛋燻蒸證明書供查核,春節前及春節期間檢疫站正常運作,並加強車輛(運禽車、運蛋車、飼料車及化製車)之欄檢消毒,未依規定檢附證明文件或配合車輛消毒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規定處以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四) 於彰化、雲林、嘉義、臺南及屏東5熱區縣市設立10檢疫站持續加強進出交通要道運輸車輛(運禽車、運蛋車、飼料車及化製車)消毒作業,並同步檢查家禽健康證明書及禽蛋燻蒸證明書,消毒完畢及檢查合格後開立消毒證明書。昨(7)日進站完成消毒程序車輛共計530車次,1月28日中午至昨日累計6,249車次,執行順暢。嘉義縣六腳檢疫站自2月6日8時起暫時停止執行檢查作業,新檢疫站設置地點由嘉義縣政府確認後公布。

三、 未來重點措施︰

(一) 落實養禽場之生物安全措施為防疫首要之基本工作。

(二) 儘速完成禽流感案例場周圍1公里內鴨場主動採檢監測工作,確實疫情控制,並依流程持續監測3個月。

(三) 持續調度人力、機具等協助縣市政府儘早完成監測、清場、消毒及發生場周邊採樣事宜。

(四) 協助疫情發生縣市政府於農曆年節前撥付主動通報之受災農民至少6成之補償金。

(五) 延長受災農戶農業貸款還款期限,協助經營復養。

(六) 辦理哨兵家禽供應調配計畫,供欲復養之受災農戶於完成全場區清潔消毒且空場21日後進行哨兵家禽試驗,確認環境中已無病毒後,輔導其復養。

(七) 以減損、重建復原及永續策略,協助取得種禽、種蛋來源,輔導產業朝高生物安全生產系統、室內飼養進行重建。

(八) 協調各相關產業團體及市場,秩序產銷並加強供需調節,以充分供應市場所需,穩定供銷秩序。

四、 輿情回應或說明事項︰

(一) 本日氣溫偏低,請養禽場注意保溫措施並加強場內生物安全,防範禽流感發生及傳播

防檢局強調,本日氣溫偏低,易使家禽緊迫導致抵抗力降低,增加疫病發生風險,請養禽場注意保溫措施,並自主落實人車門禁管制、人員、車輛(含運禽車、運蛋車、化製車、飼料車等)、裝載箱籠、器具等進出消毒及避免其他動物進出場區等生物安全措施,防範疫情發生及傳播。

該局提醒,早期發現即時處置為控制及防範疫病傳播之最高原則,務請業者每日自主觀察場內家禽健康狀況,若發現場內家禽產蛋率或死亡率與平時不同,應提高警覺,立即通報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協助檢診確認,即時防範,未依規定通報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撲殺動物不予補償且另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二) 春節期間採取因應計畫,穩定蛋肉、肉產銷及價格

雞、鴨、鵝、豬等相關產品之供給及價格,農委會已實施因應計畫,持續監控市場行情,維持市場供應平穩,若價格有不合理波動,該會亦將會同相關單位進行密切瞭解,並嚴查有無囤積抬價等影響市場交易秩序等違法行為,以維持市場秩序及消費者權益。

 

 

聯絡人:局長張淑賢

電 話:02-2343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