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回到網頁頂端
最新消息
友善列印
:::
最新消息
查獲非法禽流感疫苗防檢署呼籲養禽業者勿觸法(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113-07-17 修正動物傳染病非疫區及牛海綿狀腦病風險等級之國家(地區),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立院經委會成立進口雞蛋調查小組 農業部重申:配合檢調 遵循現行憲政體制(農業部)
雲林斗南白肉種場確診H5N1高病原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人畜共通傳染病跨部會風險評估團隊公佈最新重要H5亞型禽流感病毒疫情風險評估(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人畜共通傳染病跨部會風險評估團隊公佈最新重要H5亞型禽流感病毒疫情風險評估(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人畜共通傳染病跨部會風險評估團隊公佈最新重要H5亞型禽流感病毒疫情風險評估(衛生福利部)
查獲非法禽流感疫苗防檢署呼籲養禽業者勿觸法(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中央及地方聯合辦理「113年度生物病原災害防救演習」,精進整體生物病原災害防救應變量能(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中央及地方聯合辦理「113年度生物病原災害防救演習」,精進整體生物病原災害防救應變量能。(衛生福利部)
113-06-27 公告澳大利亞首都特區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113-06-20 公告澳大利亞新南威爾斯省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疾管署修訂新型A型流感通報定義,新增「符合急性呼吸道感染或急性結膜炎,且有禽流感A(H5N1)動物疫情接觸史」條件,並自本(113)年6月15日起實施(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疾管署修訂新型A型流感通報定義,新增「符合急性呼吸道感染或急性結膜炎,且有禽流感A(H5N1)動物疫情接觸史」條件,並自本(113)年6月15日起實施(衛生福利部)
農業部輔導蛋雞產業升級 雞蛋生產穩定供應無虞(農業部)
113-05-31 公告美國愛荷華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雲林北港肉鵝場確診H5N1高病原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防檢署超前啟動監測 我國無乳牛H5N1疫情 國產乳品安全無虞(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疾管署邀請專家及農業部、食藥署,就美國乳牛感染禽流感事件,針對我國防治作為盤點並進行討論(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疾管署邀請專家及農業部、食藥署,就美國乳牛感染禽流感事件,針對我國防治作為盤點並進行討論(衛生福利部)
:::

行政院張副院長親臨緊急應變中心,指導禽流感防疫措施並勉勵中央、地方動物防疫人員及業者齊心合作共度難關


  行政院張善政副院長親臨本(13)日動物疫災緊急應變工作小組會議列席指導,本次會議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稱農委會)主任委員主持,會中張副院長指示五點主要目標,包含防止疫情擴散、協助農民因應疫情衝擊,降低損失以減少農民損失、確保民眾健康及消費者權益、及時提供正確資訊,避免不必要恐慌,以及推動各項配套因應措施,避免對環境、民生等造成衝擊,並強調防疫視同作戰,防疫不分中央與地方,並與業者齊心合作,共同完成禽流感各項防疫工作。

  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稱防檢局)本日指出,為即時掌控疫情,自104年1月8日起啟動全面疫情訪查,對疑似案例場即時採行移動管制及採檢送驗,截至本日止,計有7個縣市送檢65場,本日新增確診場11場,合計確診20場(14場為新型H5N2亞型禽流感,6場為H5N8亞型禽流感),由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執行後續撲殺作業;昨日新增採樣縣市桃園市及高雄市,新增送檢27場,請參閱附件(異常鴨鵝場採樣送檢及防疫處置統計表)   

  防檢局說明,由於現為候鳥度冬高峰時節,持續於全台濕地棲息,為於短時間內控制疫情,各縣市持續加強疫情查報,啟動聯防機制,並落實執行案例場撲殺管制、3公里範圍內禽場加強監測、全國水禽屠宰場停止屠宰2日、水禽禁止移動並加強運輸車輛及裝載箱籠、肥育場(斗場)清潔消毒、加強防鳥設施架設及維護、屠宰場與化製場加強查核把關等措施,惟度冬候鳥於4月方陸續離台,此期間難以排除發生風險,業者千萬不可掉以輕心,對於出現疑似症狀、突然產蛋下降或急遽死亡者,請儘速主動通報,以即時處置,維護防疫安全。   

   另防檢局每日會將最近之疫情統計資料製表並置於該局網站之禽流感專區,後續亦將相關臨床症狀圖片製成教材置於前揭網站供產業團體、業者及民眾等參考。防檢局強調,業者執行每日自主觀察,若發現家禽出現臨床症狀,或突然出現產蛋異常下降或急遽死亡,極可能感染本次確診之禽流感,請立即通報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協助檢診確認及輔導或撥24小時疫情通報專線0800-761-590,未通報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撲殺動物不予補償且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聯絡人:局長  張淑賢  電 話:02-2343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