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物疫災緊急應變工作小組第17次會議會說明會新聞稿
一、累計送檢採樣、禽流感案例確診及撲殺場數(如附表)。
二、本(24)日作為說明︰
(一) 持續加強全國疫情查報及採檢確認,截至104年1月23日下午6時止,計有11個縣市送檢464場,確診414場H5亞型禽流感,由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執行後續撲殺作業及全場清潔消毒作業,至104年1月23日下午6時計完成276場撲殺(共計605,308隻)。
(二) 為強化禽流感防疫工作,昨日下午邀集產、官、學界召開會議,分析禽流感疫情發展趨勢及檢視目前防疫處置作為,擬定四大防疫措施提升防疫強度及作為:
1. 全國家禽屠宰場自104年1月24日中午12時起至1月28日中午12時止,休宰4日,休宰期間家禽禁止移動。
2. 除洗選蛋場外,蛋雞場進場空蛋箱及出場雞蛋,須於特約獸醫師監督指導下完成二氧化氯燻蒸消毒並開立燻蒸證明。
3. 自104年1月28日中午12時起,所有家禽均須檢附健康證明書,始得進入屠宰場屠宰。
4. 休宰期間防檢局各分局及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屠檢獸醫師監督各肉品市場、屠宰場及化製場進行全面性消毒,並會同檢調機關於休宰期間加強違法私宰查緝作業。
(三) 配合家禽禁止移動、屠宰場休宰措施,農委會防檢局另已同步規劃於彰化、雲林、嘉義、臺南及屏東5縣市疫情熱區設立檢疫站,加強進出交通要道之健康證明書、禽蛋燻蒸證明書查核及運輸車輛(運禽車、運蛋車、化製車及飼料車)消毒作業,於恢復屠宰後執行消毒檢查,降低疫病傳播散布風險,同時本會已協調各相關產業團體及肉品市場,秩序產銷並加強供需調節,以充分供應市場所需,穩定供銷秩序。
(四) 為協助地方加速撲殺及防疫處置,昨日已撥付包含撲殺及防疫經費共計約1億3千7百餘萬元予禽流感發生縣市,將持續協助地方整合所需物資及人力撥補,共同因應後續防疫作為。
(五) 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已完成新型H5N2及H5N8亞型禽流感病毒8段基因序列之比對,再次證實鴨、鵝禽流感病毒係新入侵病毒,並非臺灣禽流感病毒株演化產生。其比對結果與序列已置於農委會禽流感資訊專區。
(六) 農委會陳副主任委員文德於1月23日南下屏東縣視察禽場防疫處置情形,並表達中央將盡全力協助地方禽流感防疫及後續產業復甦工作,另致贈慰問金慰勉國軍與第一線防疫人員之辛勞,獲地方人員肯定。
三、未來重點措施︰
(一) 自104年1月28日中午12時起,所有家禽均須檢附健康證明書,始得進入屠宰場屠宰。同步規劃於彰化、雲林、嘉義、臺南及屏東5縣市疫情熱區設立檢疫站,加強進出交通要道之健康證明書、禽蛋燻蒸證明書查核及運輸車輛(運禽車、運蛋車、化製車及飼料車)消毒作業,於恢復屠宰後執行消毒檢查,降低疫病傳播散布風險,
(二) 民眾關切雞、鴨、鵝、豬等相關產品供給狀況,農委會已實施因應計畫,維持市場供應的平穩,並請消保處、公平會嚴查有無囤積抬價等影響市場交易秩序等違法行為。
四、輿情回映或說明事項︰
即時協調所需資源與撥補撲殺、防疫經費,協助地方因應防疫作為:
農委會說明,自疫情發生後,即依疫情發生狀況,即時調度緊急防疫物資至所需縣市,並協調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國防部、環保署及內政部警政署等單位支援,另該會防檢局亦釋出各項防疫物資,以滿足發生案例縣市防疫所需。另禽流感發生縣市所需之防護衣、N95口罩及平面口罩之物資,將於本日釋出補足。
聯絡人:局長張淑賢
電 話:02-23431456
手 機:0933805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