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累計送檢採樣、禽流感案例確診及撲殺場數(如下載附件)
二、本(16)日作為說明
(一)持續加強全國疫情查報及採檢確認,截止昨(15)日下午6時止,採檢縣市共計9個縣市及採樣累計場數共計137場(15日新增42場),累計確診場數共101場(15日新增場36場),確診場檢出H5N2禽流感亞型共39場、檢出H5N8禽流感亞型共23場,檢出H5禽流感亞型共39場。累計撲殺場次44場。
(二)因應疫情發展,禽流感防疫應變於昨日提升為行政院層級,已於昨日下午於行政院召開「行政院禽流感緊急應變處理小組」,就當前各項防疫措施是否維持、疫情擴大因應及預判疫情走向擬定具體措施,據以因應。另本應變小組仍將針對實務層面防疫情形進行溝通與檢討,持續辦理。
(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於昨日公告「飼(繫)養鴨、鵝場所送往屠宰場之鴨、鵝應檢附獸醫師簽署之健康證明書,未檢附者,禁止輸送至屠宰場」。自104年1月18日起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如有拒絕或違反者,即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三、高雄市及屏東市各1肉鵝場檢出H5N3亞型禽流感病毒核酸
(一)屏東縣萬丹鄉1在養約2千隻肉鵝場於1月11日採樣送檢,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簡稱畜衛所)昨日確診為H5N3禽流感亞型病毒,該場飼養肉鵝皆已死亡。
(二)高雄市路竹區一在養720隻肉鵝場,於1月12日採樣送檢,於13日檢出H5禽流感病毒亞型,因現場出現高死亡率,秉持防疫超前佈署之精神,當日決定採取撲殺措施,共計撲殺333隻,該場檢體經畜衛所昨日確診為H5N3禽流感亞型病毒。
四、未來重點措施
(一)水禽至屠宰場屠宰,以獸醫師開具健康證明,確保疫情不擴大為要件;將持續確實要求辦理。
(二)民眾關切鴨、鵝等相關產品供給狀況,農委會已實施因應計畫,維持市場供應的平穩,並請消保處、公平會嚴查有無囤積抬價等影響市場交易秩序等違法行為。
(三)將對於禽肉年節期間供應可能造成之衝擊,農委會已預先擬定包括緊急進口在內等各項因應方案。
五、輿情回映或說明事項
(一)依畜牧法第4條第1項規定,畜牧法飼養家禽達3,000隻規模者,應申請畜牧場登記,爰未達前揭規模者,依規定無須辦理登記,非為外界所稱「黑戶」。農委會為辦理產銷調節及穩定交易秩序,每年均辦理4次畜禽統計調查,其調查資訊亦涵蓋飼養規模3,000隻以下之家禽場;爰各縣市政府對於飼養規模在3,000隻以下之家禽場相關資訊,均有建檔。另在遇有疫情發生時,對於管制區疫情之訪視,係涵蓋所有畜禽場,非僅針對領有畜牧場登記證書之畜牧場。
(二)有關防疫人力不足部分,本應變小組於會議中請縣市政府整合轄內人力,不足者洽請中央政府協助協調國軍人力或雇工辦理防疫事宜。
(三)對於不肖業者丟棄死廢禽案例,本應變小組於動物疫災災害緊急應變小組第9次會議再次重申並請所有縣市政府協調環保機關加強縣內稽查把關並請產業自律,避免汙染環境造成疫情蔓延。
聯絡人:局長張淑賢 電話:02-2343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