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上網訂購貨物,切勿私自進口未經檢疫合格之豬肉產製品,以免違法受罰(財政部)
關務署表示,中國大陸自107年8月起爆發多起非洲豬瘟疫情,由於中國大陸屬非洲豬瘟及禽流感疫區,如有私自進口未經檢疫合格之豬肉產製品,將移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下稱防檢局)以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3條規定,依同條例第41條第1項「違反第33條規定,擅自輸入禁止輸入之檢疫物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之規定,移送地方檢察署偵辦。 該署進一步表示,豬肉製品係屬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5條應施檢疫物品,應於檢疫物到達港、站時主動向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申請檢疫,繳驗輸出國檢疫機關發給之動物檢疫證明書。該署為全面防堵非洲豬瘟,已加強邊境旅客檢查,並就申報之進口快遞貨物及郵包加強查緝。自107年10月至今,關務署臺北關已於遠雄快遞專區查獲9件(37.2公斤)自疫區輸入之豬肉產製品,顯示國人仍有上網訂購非洲豬瘟疫區國家豬肉製品之情形。 關務署呼籲,切勿網購國外肉品寄送臺灣,違者將遭受重罰,得不償失。民眾如有走私動物或動物產製品情資,歡迎向防檢局提出檢舉,免費檢舉專線為0800-039131,檢舉屬實者,最高可獲得獎金新臺幣500萬元。 新聞稿聯絡人: 莊稽核佳菱 聯絡電話:(03-3834265)分機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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