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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22 修正「食用禽蛋運出家禽飼養場之防疫措施」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2月22日
發文字號:農防字第1061470886號
主旨:修正「食用禽蛋運出家禽飼養場之防疫措施」第二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
主任委員  林聰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