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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及臺南土雞場確診H5N1高原病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金門畜禽產品輸入臺灣管制措施係經專家會議評估,守護整體產業安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113-03-08 公告美國麻薩諸塞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雲林東勢土雞場確診H5N1高原病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彰化土雞場確診H5N1高原病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雲林東勢禽場確診H5N1高原病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雲林土庫土雞場確診H5N1高原病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南投埔里白肉種雞場確診H5N1高原病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臺南佳里土雞場新增H5N1高原病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公費流感疫苗剩餘約7.6萬餘劑,請民眾和家長把握機會儘速安排接種(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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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佳里土雞場確診H5N1高原病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屏東鹽埔土雞場確診H5N1高原病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雲林口湖土雞場確診H5N1高原病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屏東鹽埔土雞場確診H5N1高原病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113-02-13 公告美國北卡羅萊納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113-02-10 公告美國佛羅里達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113-02-08 公告美國內布拉斯加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雲林麥寮禽場確診H5N1高原病性禽流感,請業者落實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113-02-06 公告美國喬治亞州、紐澤西州及內華達州為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並自即日生效。(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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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請家禽相關業者提高警覺,持續落實各項生物安全措施,防範禽流感疫情發生及傳播


一、累計送檢採樣、禽流感案例確診及撲殺場數(如附表1)。

二、本(22)日作為說明︰

(一)持續加強全國家禽場疫情查報及採檢確認,即時防疫處置案例禽場

截至昨(21)日下午6時止,計有15個縣市送檢971場(7月15日至7月21日新增4場),確診940場H5亞型禽流感,確診陰性27場及1場H6N1亞型(非屬OIE應通報疾病),計完成939場撲殺(共計4,902,330隻)。

(二)加強禽流感案例場周圍半徑1公里禽場採檢,主動檢出案例即時防堵疫情散播

截至21日下午6時止:

1.鴨場

(1)第一輪應採630場(含空舍313場),已採檢317場,A型禽流感初篩陰性207場,初篩陽性110場,初篩陽性場送畜衛所確診H5亞型共22場(含1場LPAI,後續再採檢確診為HPAI),確診陰性88場,完成撲殺21場。

(2)第二輪應採613場(含空舍415場),已採檢140場,A型禽流感初篩陰性117場,初篩陽性23場,初篩陽性場送畜衛所確診H5亞型共5場,確診陰性18場,完成撲殺3場。

(3)第三輪應採610場,含空舍326場,已採檢105場,A型禽流感初篩陰性92場,初篩陽性10場,初篩陽性場送畜衛所確診H5亞型場數共1場,確診陰性10場,完成撲殺1場。

2.鴨場以外禽場

(1)第一輪應採1,372場(含空舍615場),已採檢690場,A型禽流感初篩陰性590場,初篩陽性81場,初篩陽性場送畜衛所確診H5亞型共14場,確診陰性67場,完成撲殺3場。

(2)第二輪應採1,372場(含空舍593場),已採檢506場,A型禽流感初篩陰性431場,初篩陽性34場,初篩陽性場送畜衛所確診H5亞型共5場,確診陰性21場,完成撲殺2場。

(3)第三輪應採1,363場(含空舍516場),已採檢358場,A型禽流感初篩陰性267場,初篩陽性51場,初篩陽性場送畜衛所確診H5亞型場數共3場,確診陰性30場,完成撲殺2場。

(三)持續預撥6成原則撥付撲殺補償費予受災農民,其餘4成審查完成即予撥付,協助農民渡過難關

防檢局說明,農委會累計已調度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撥付新臺幣16.53億元撲殺補償及緊急防疫費予禽流感案例發生縣市,相關縣市已撥出12億6,341萬7千元,已有88.7%撲殺場收到縣市撥付之6成以上撲殺補償費(如附表2)。截至7月21日止,計收到13縣市924件撲殺補償申請案,其中896件完成審查;防檢局促請縣市政府儘速撥付該已核定之餘4成補償費,目前完成全數撥付場數已達780件。

三、輿情回應或說明事項︰

務請家禽相關業者提高警覺,持續落實各項生物安全措施,防範禽流感疫情發生及傳播

防檢局說明,近期仍有零星案例發生,顯示產銷環境中仍有病毒活動情形,且鄰近國家仍持續傳出高病原禽流感疫情,爰各項防疫工作仍不可鬆懈,為有效防範疫情發生及傳播,務請家禽相關業者絕不可掉以輕心,應提高警覺,並注意下列事項:

(一)各縣市政府業已完成「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公告,請依公告落實執行養禽場各項生物安全措施,並配合於每週三全國畜牧場同步消毒日擴大消毒,以降低疫病發生及傳播風險。

(二)每日自主觀察場內家禽健康情形,若有異常警訊,請立即通報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協助處理,並配合該機關進行必要採樣監測工作,以即時發現可疑病例,妥善處置。

(三)持續加強人員、車輛管制,嚴禁閒雜人車等進出禽舍,於禽舍出入口設置消毒踏槽,進入禽舍工作前應先換穿工作衣、鞋。

(四)運禽車輛於進出禽場、理貨場、家禽市場、屠宰場,應落實執行運禽車車體、載運平台、輪框、輪胎、駕駛人工作鞋、駕駛室腳踏墊之清潔消毒措施,並應於卸載家禽後進行運禽車輛裝載箱籠之清潔消措施。

(五)避免水禽、陸禽混養於同一禽舍,並加強養禽場清潔消毒工作,使用過之運輸籠具、蛋箱應澈底清潔消毒。

(六)主動或配合執行重要禽病(新城病及傳染性支氣管炎等)血清抗體檢測,維持足夠保護力。家禽批發市場、屠宰場及理貨場等場所場內活禽繫留不可超過24小時。

(七)雞、鴨、鵝及火雞等活體家禽禁止於零售市場展示、陳列及販售。

(八)不得使用非法疫苗,不得從事非法走私動物及動物產品行為,並勇於檢舉不法情事(本局檢舉電話:0800-039-131,檢舉信箱:台北郵政5-40號信箱)。

(九)勿至禽流感疫區國家(如中國大陸、荷蘭、英國、德國、加拿大、美國及韓國等)之禽鳥場參觀訪問或接觸動物;若從疫區返國,應淋浴、更換衣鞋或澈底消毒,至少一週後始可進入禽舍,以保障人員及家禽健康安全。

聯絡人:副局長施泰華

電 話:02-23431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