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協助供應哨兵家禽,協助產業復養重建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稱防檢局)本(27)日表示,基於風險考量,案例場於完成撲殺清場、消毒空場、接受教育講習、具備非開放式禽舍及周圍半徑1公里內案例場均已完成防疫處理或未有案例場等風險因子已控制條件下,始得辦理哨兵家禽試驗。復養場應自行尋找哨兵家禽來源,只要依規定採檢合格後便可使用,相關檢驗費用可由政府負擔。由於部分復養戶自備哨兵家禽發生困難,故該局已成立哨兵雞供應計畫協助復養戶進行哨兵雞試驗,該局初步估計須申請哨兵家禽之場數約700場,目前已放養哨兵家禽之場數有288場,後續將持續穩定協助供應,協助產業復養重建。
兼顧防疫及現場操作可行性,務實推動復養重建工作,務請業者落實各項措施
防檢局說明,本(104)年發生禽流感疫情之禽場多為開放式生產系統之水禽場,現場常見禽鳥密集地接觸候(野)鳥及其排遺,因應禽流感疫情日益嚴峻,且臺灣位處候鳥遷徙必經路徑,發生風險逐年升高,為利產業永續經營發展,應避免於原地點、原生產系統及原條件下復養,致每年反覆發生疫情衝擊產業,經國內外專家評估結果,產業復養重建應於疫情控制後進行為宜,且必須改善更新禽場軟硬體設施,方能降低疫情再發生風險,農委會經多次邀集專家學者、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及產業團體代表研商案例場復養重建方案,在兼顧防疫及現場操作可行性之條件下,擬定禽舍多種硬體規劃方式及軟體生物安全措施,以務實態度推動復養重建工作,並同步辦理示範場,作為未來評估及檢討執行成效之參據。
防檢局指出,疫情雖已穩定控制,惟近期仍有零星案例發生,顯示產銷環境中仍有病毒活動情形,且鄰近國家仍持續傳出高病原禽流感疫情,因此各項防疫工作仍不可鬆懈。為有效防範疫情發生及傳播,直轄市、縣(市)政府業已完成「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公告,請家禽相關業者依公告落實執行禽舍硬體設施生物安全等級之規劃、人員車輛門禁管制、場區清潔消毒等軟體生物安全措施,並配合於每週三全國畜牧場同步消毒日擴大消毒。另該局同時籲請養禽業者按部就班完成復養、再養、進養及飼養程序,切勿冒進復養或進雛,以降低禽流感疫情發生及傳播風險,維護產業永續經營發展。
聯絡人:局長張淑賢
電 話:02-2343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