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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查核未落實禽蛋燻蒸作業及開立燻蒸證明書,依規定開罰


一、 累計送檢採樣、禽流感案例確診及撲殺場數(如附表1)。

二、 本(27)日作為說明︰

(一) 持續加強全國家禽場疫情查報及採檢確認,即時防疫處置案例禽場

截至昨(26)日下午6時止,計有14個縣市送檢875場(新增加1場,為陸禽場),確診850場H5亞型禽流感,由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執行後續撲殺作業及全場清潔消毒作業,至25日下午6時計完成848場撲殺(共計4,100,606隻)。

(二) 加強禽流感案例場周圍半徑1公里鴨場採檢,主動檢出案例即時防堵疫情散播

截至26日下午6時止,應採533場(含空舍241場),已送檢255場,A型禽流感初篩陰性149場,初篩陽性101場,初篩陽性場送畜衛所確診H5亞型場數共17場,確診陰性72場,確診低病原性禽流感1場,完成撲殺16場(如附表2)。

(三) 5熱區縣市進出檢疫站車輛之證明書查核及消毒作業運作順暢,另請高雄市相關車輛往毗鄰縣市檢疫站接受檢查及消毒

於彰化、雲林、嘉義、臺南及屏東5熱區縣市設立之10檢疫站持續加強進出交通要道運輸車輛(運禽車、運蛋車、飼料車及化製車)消毒作業,並同步檢查家禽健康證明書及禽蛋燻蒸證明書,消毒完畢及檢查合格後開立消毒證明書。26日至下午6時進站完成消毒程序車輛共計385車次,1月28日中午至26日下午6時累計13,152車次,執行順暢。高雄轄內相關車輛往北須於臺南歸仁檢疫站進行查核消毒,往南須至屏東檢疫站進行查核消毒,違者自即日起開罰。

另嘉義水上檢疫站自2月24日下午5時起暫時停止執行檢查作業,該檢疫站自26日下午6時起遷移至嘉義縣六腳鄉六腳村3-1號處執行。

(四) 撲殺補償費發放仍持續以預撥6成原則撥付受災農民,協助農民渡過難關

農委會累計已調度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撥付新臺幣15.3億元撲殺補償及緊急防疫費用予禽流感案例發生縣市,相關縣市已撥出6億5,492萬元,已有89.5%撲殺場 (新增撲殺4場)收到縣市撥付之6成撲殺補償費(如附表3)。撲殺補償費發放仍本此原則辦理,協助農民渡過難關。

三、 輿情回應或說明事項︰

(一) 即日起查核未落實禽蛋燻蒸作業及開立燻蒸證明書,依規定開罰

防檢局重申,業者應持續落實產銷各環節生物安全措施,如人車門禁管制、人員、車輛(運禽車、運蛋車、化製車及飼料車等)、器械及場區消毒等,以降低人、車、禽、蛋、器械污染而致疫情交叉傳播風險。

該局強調,持續於禽場、蛋商及國道過磅處所及檢疫站加強查核禽蛋燻蒸及其證明書開立收取情形,籲請蛋商公會、運輸業者及養禽業者等務必落實禽蛋燻蒸消毒,並輔導運蛋車至檢疫站接受檢查及消毒;另已製作禽蛋燻蒸消毒程序影片,供產業輔導部門及團體加強溝通及輔導,並置於該局禽流感資訊專區供查閱,請相關業者加強配合辦理。

防檢局再次強調,即日起未依規定執行禽蛋燻蒸消毒之禽場,或無法提供禽蛋供應來源場名單之蛋商,將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處以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二) 案例場復養及其周邊禽場再養或進養將輔導於防疫風險可控制前提下,循序漸進予以復養

該局呼籲,此值疫情持續發生期間,案例場未來復養及其周圍半徑1公里內禽場再養或進養需符合一定生物安全要件,冒然復養對個人資產及整體防疫均具極高風險,建請業者確實完成清場消毒程序,並延長空場時間加強消毒、提升禽舍生物安全等級(防鳥設施或具同等功能之設施,如非開放式禽舍、密閉式禽舍)、人車動線規劃及衛生操作,俟整體飼養環境於防疫風險可控制前提下再復養,以利永續經營及發展。


聯絡人:局長張淑賢
電 話:02-23431456